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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神木市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会

    信息发布者:贾建军
    2020-09-28 17:22:35    来源:神木市医保局   转载

     9月27日下午,我市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会。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杨树武和副市长苏晓洁出席,医保、财政、税务、民政、退役事务、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镇镇长、办事处主任参加。

    会议确定:

    2021年度神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按“先征后补”的方式进行。财政部门参照2020年度各镇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预拨2021年度资助补贴资金,由镇街政府负责落实参保居民的参保补贴。参保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确定的缴费方式每人缴纳280元,并持2021年度缴费凭据和银行账号到镇街政府按以下资助类别给予补贴(在参保缴费过程中直接享受资助政策的特殊人群不再重复享受补贴):

    一、一般城乡居民。神木户籍一般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180元。

    二、特困供养人员(含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)。无需交费,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。

    三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。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230元定额资助。

    四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。2016年及以后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由财政资金给予每人每年230元定额资助(其中省级财政资金资助45元,市级财政资金资助185元)。

    五、计生对象。由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。

    六、残疾人。含六级以上伤残军人,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30元定额资助。

    七、新生儿。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无需交费,在出生90天内做参保登记后,直接视同参保人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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